孕妇涉毒犯罪,一般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只有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过追诉时效等情形的,才可以不予追责。孕妇涉毒犯罪,在判决之前可以财物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在判刑之后可以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2-08-12 14:00
孕妇涉毒犯罪,一般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只有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过追诉时效等情形的,才可以不予追责。孕妇涉毒犯罪,在判决之前可以财物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在判刑之后可以监外执行。
2024-04-24 10:47
孕妇犯罪不可以免除刑罚,但是对于孕妇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如果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不适用死刑,即使是被人工流产的,亦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2025-03-03 11:01
孕妇贩毒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8-12 14:26
免除刑事责任不是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如下:一、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二、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2024-07-18 10:09
有以下行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2、非法持有毒品;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