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标准是:
1、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
2、债权人享有到期债权;
3、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4、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2-08-12 10:50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而受到影响;
2、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人无法行使代位权;
3、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2022-08-12 14:31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
1、代位权成立的,债务人的相对人对债权人负有履行义务;
2、债权人接受履行后,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021-04-30 14:31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
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项: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3、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2022-11-18 14:10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代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这就是债权人代位权, 是债权人重要的权利之一。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2-08-09 16:44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行使代位权的条件:第一,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第二,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已到期债权,否则对次债务人有失公允。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即该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