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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债务 2021-06-02 14:49 标签: 企业 合并后 债务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邓杰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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