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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合同纠纷 2022-08-12 13:48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违约责任 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情况,买卖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四、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曾祥成律师

曾祥成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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