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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22-08-12 14:09 标签: 侵占罪 应由公安机关 立案

侵占罪不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对于侵占罪的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李柏成律师

李柏成律师

湖南福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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