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追讨债务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1-06-24 14:57
支付令申请是要送达债务人的。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之一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所以,支付令申请要送达债务人。
2022-08-11 11:4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及《民诉解释》第429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也就是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肯定。
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6、需要向有管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7、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2022-08-09 14:02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022-08-09 14:02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022-11-21 10:53
很少人申请支付令主要有以下原因:(1)债权人和法院担心债务人异议权滥用,一般不使用支付令。
一旦督促程序终结,债权人于此前付出的成本,包括时间、人力和费用在内瞬间归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支付令申请费用还要债权人承担。因此,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不愿意使用督促程序。
(2)支付令申请条件苛刻,债权人申请动力不强
在实践中,很多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隐匿行踪,这导致支付令送达较难。最关键的是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就会出现15日的空档期,债务人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导致支付令最终执行困难。
(3)督促程序不在法院考核范围,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督促程序自制度设立以来一直未被纳入法院系统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督促程序适用率长期游离于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之外,其结果必然是督促程序适用问题难以进入法院重点工作的视野,更难以成为法院重点推进的工作事项。
此外,督促程序收费低,且法院在督促程序阶段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收益容易因为债务人异议而归零。因此,法院法官对于督促程序比较排斥,积极性也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