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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产纠纷 2022-08-12 11:47 标签: 房屋 抵押权 时间

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是主债权持续期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一并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修正)》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周锐岚律师

周锐岚律师

重庆瀛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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