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约定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08-12 15:57
约定房屋永久居住权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3-05-08 16:48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其配偶的婚前房子可以一直居住,若是夫妻二人离婚了就丧失了其居住权,因为其婚前房子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对其分割。
2022-08-08 14:23
2025-08-01 08:39
不能。保密协议不能约定管辖,一般保密协议都是涉及到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如果是劳动争议,则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保密协议的法律管辖是: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2、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3、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022-08-12 10:07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