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怎么办理双方自愿离婚

婚姻家庭 2022-08-12 11:21 标签: 怎么办理 自愿离婚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二)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邹云律师

邹云律师

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经济纠纷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