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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丢了责任人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18 标签: 单位 公章丢了 处理

单位公章丢了,责任人处理流程为:

1.报案。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的,所以在丢失后要第一时间由法定代表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声明公章作废。拿着报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3.自登报公示起三天后,公司法人需亲自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办领新的公章。

4.刻制公章。到公安局备过案的指定合法刻章资质机构单位,去刻制新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嘉骏律师

王嘉骏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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