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跨省法院传票我要怎么应诉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51 标签: 跨省法院传票 应诉

收到跨省法院传票,如果你认为对方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向跨省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可以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答辩期内,书面向外地法院提出该案应当由本地法官管辖,外地法院无管辖权的理由。如果对管辖的异议成立,跨省法院审查后,即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本地法院管辖。无论是异地或本地法院传票,都要积极应诉,不去开庭,会缺席判决,对你方不利。对跨省法院管辖权没有异议的,应该去该法院了解案情,从法院处获得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然后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后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证人出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丁慧娟律师

丁慧娟律师

江苏优路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