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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处分撤销后档案里有吗

法律顾问 2022-08-11 16:36 标签: 警告处分

大学严重警告处分,只要是撤销了的,就一定不会计入档案。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学校处分后,通过自己努力,只要再也没有重复犯错。一定时间后,受处分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个人申请,请求撤销处分。经过学校考察研究决定撤销该生处分后,学校学生处就会从你的学籍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

如果当时没有申请撤销处分,毕业前还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撤销。若是这两次机会都错失,处分记录将随学籍档案一起伴随终生,这样的话,或多或少会影响个人的政审。而在一般大学院校里,档案有记过是不能毕业的,或者允许毕业但不发于学位。

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它记录着该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学校或其他部门直接获取该学生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潘宁炜律师

潘宁炜律师

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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