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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停职严重吗

法律顾问 2022-08-12 14:17 标签: 警察被停职

停止执行职务意味着制止、查处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第二条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是为制止、查处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预防事故,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在必要时采取的行政措施。

第三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一)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五)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

(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第四条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十五天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曹理尚律师

曹理尚律师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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