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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

法律顾问 2022-08-12 13:36 标签: 不属于 纪律处分条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五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和解散。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宋延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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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政(锦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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