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建立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其主要特征为:
1.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政府。
2.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民主和负责的政府。
3.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法治和有效的政府。
4.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5.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实现了合理分权的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2022-08-10 10:06
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关于服务型政府的内涵。有学者认为,服务型政府首先是民主政府,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政府的施政目标必须征得人民的同意,人民有权参与政府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而且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符合“人民政府”的神圣称号,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次,服务型政府是有限政府,即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政府服务的内容是提供维护性的公共服务与完成为数不多的管制任务,并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第三,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即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对人民的利益负责。第四,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即依法行政的政府。第五,服务型政府是绩效政府,即有效率和效益的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当前,政府在角色定位中有的还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在管理方式上习惯使用行政手段,不善于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因此,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就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学者提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观念更新、政府职能转变、民主与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2022-08-10 09:21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的原则: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采购项目划分采购包的,要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管理安排。 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实施的要求,充分考虑采购活动所需时间和可能影响采购活动进行的因素,合理安排采购活动实施时间。
2022-08-09 09:20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022-08-10 10:37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2022-10-09 15:08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由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机构与被派遣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根据岗位任务确定为1—3年。在合同期内,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为被派遣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办理工资发放、工龄计算、调整档案工资、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资格考试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