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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缺失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顾问 2022-08-11 16:09 标签: 手指缺失 伤残鉴定

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均属于十级伤残。拇指缺失根据情况不同属于不同的伤残等级,规定如下:

三级伤残的情况有:

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2.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四级伤残的情况有: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五级伤残的情况有:

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2.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六级伤残的情况有:

1.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2.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3.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4.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汪叶静律师

汪叶静律师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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