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第四部分相关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异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 (中组发〔2004〕10号)第四部分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已有规定办理。
2022-09-16 10:05
先联系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问下能够接收关系的团组织全称,联系人及电话,问清楚线下还需不需要关系转接介绍信,转接信息提交给离职单位团组织,再由他们在智慧团建系统里面进行转出操作;线下的个人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由现团组织进行封装,至于交予个人携带还是由他们邮寄就是他们的事情了,按照规定时间携介绍信到新组织报到就好。
2022-09-24 10:06
咨询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如果是跨省接转党组织关系,应该由党员本人持学校党委(须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入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党委出具回执,并将接转人员的组织关系安排到下发基层党支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一、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 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 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022-08-11 15:55
团组织关系怎么转到单位?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升学的,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2022-08-10 11:05
转移党组织关系的一般流程如下所示:
(1)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做好审查核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2022-08-10 16:38
由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尤其是党员的联系方式及介绍信的有效期,向上级党组织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级党组织逐级向上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到流出地市委直管党组织。流出地市委直管党组织向流入地市委直管党组织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