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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别车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顾问 2022-08-11 15:35 标签: 恶意别车追尾

恶意别车追尾是别车恶意别车一方的责任。

一般别车事故中,别车一方需要负主要责任,还需看别车时对方是否有避让。不同地方的交警部门判罚的尺度会有所差异。

故意别车一般指的是前车故意别车斗车阻碍后车通行,或者后车在超车过程中故意阻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如果故意别车导致发生追尾事故,恶意别车的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面临治安处罚;处5日以上10以下的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且在交警部门认定现场的情况后,会判定事故的责任占比,并且给出相应的处罚,需要按责任进行赔偿。具体如何处理,还需根据事故的情节、大小等条件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刘道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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