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如果符合,则属于工伤,反之,则不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5-23 16:23
医院泄漏病人隐私的,患者可以向医院上级主管的政府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可以向该医院所在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赔偿因泄露隐私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医院赔偿。
2022-01-14 13:49
医院检查不能开发票。医院的医疗服务是不征收税款的,所以医院收据不符合发票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门诊收费凭证可以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
卫生医疗收费专用票据不是发票,卫生医疗收费专用票据是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2022-08-11 11:17
医院检查能开发票。
医院有分系统内和系统外,系统内估计收入要上缴财政的,所以使用的是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系统外的使用税务局供应的发票。对照医院提供的收费专用票据,符合规定,可作为入账凭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2-08-11 14:39
医院检查能开发票。
医院有分系统内和系统外,系统内估计收入要上缴财政的,所以使用的是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系统外的使用税务局供应的发票。对照医院提供的收费专用票据,符合规定,可作为入账凭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4-02-23 15:10
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