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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放门口丢了谁负责

法律顾问 2022-08-11 13:39 标签: 快递放门口丢了 谁负责

快递放门口丢了谁负责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门口,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

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门口,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1、到付的快件被拒收后,快递公司就会通知发件人,如果发件人要求退回快件,那么就需要支付退回费用,这样就需要支付双倍快递费用。 2、如果发件人不要的,那么快递公司就会当作无着快件处理,这也是为什么快递公司收到付的快递是要双倍的费用的原因,因为是有这类拒收而且发件人不要的风险。

李嘉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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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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