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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什么意思

其他 2022-08-11 10:26 标签: 拘役 缓刑 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拘役三个月,暂不执行,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六个月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的,应当重新执行拘役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肖伟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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