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几日内

法律顾问 2022-08-11 11:45 标签: 交通事故 现场报警 事后报警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卿川律师

卿川律师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