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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史导致工伤猝死要赔吗

法律顾问 2022-08-10 17:00 标签: 隐瞒病史导致工伤猝死

只要有用工事实,不管有没有合同,都是劳动关系,都是工伤,应赔偿,具体多少要看构成的工伤等级。

首先员工发病需要救治的费用,如果符合医保政策的,由医保报销,如果公司没有依法购买医疗保险,就要承担这块费用;如果员工在发病时死亡,可能构成工伤,公司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如果员工发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包括其他员工),由于并非职务行为,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对于员工发病有救治义务,应当及时送医并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李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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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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