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黑恶势力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4-04-28 14:20
2022-08-08 17:49
2022-08-11 17:19
中央对黑恶势力的定义: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统称,所谓黑势力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势力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因此,从程度上而言,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黑势力低,因此实践中认定黑恶势力时,也应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辨。
2022-08-11 10:55
举报黑恶势力的方式有以下四种,分别为:1、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110”或各地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举报电话举报。3、网络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专用邮箱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举报。4、其他方式举报。通过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2022-08-09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