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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

其他 2022-08-10 16:58 标签: 应急预案 管理 协调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赵运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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