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08-09 10:1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参保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2-11-29 13:37
2021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有:
1、申请者在失业之前已经在所在的企业或单位,按正常流程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达到一年及以上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2、申请者遭遇失业,不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
3、申请者已在相关机构办好了失业登记,且对未来的工作有一定的目标和计划。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2-02-16 14:57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022-09-15 09:58
一、申领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个月4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多领2400元,这个补助延续到12月底。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直接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区人社局申请即可。
2022-09-26 09:25
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