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025-02-20 10:4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5-01-15 16:13
2024-09-25 10:59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
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25-07-23 16:57
主持方来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由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
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结论。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2025-08-14 11:24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