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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不愿承担管理处怎么办

其他 2022-08-10 15:05 标签: 前业主 物业费 新业主

若物业采取某些手段意图迫使新业主支付的,新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也就是说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也就是说,如果买卖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这笔物业欠费应当由原业主承担。对于原业主的欠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没有义务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余向栋律师

余向栋律师

上海市博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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