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区别

其他 2022-08-10 10:12 标签: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区别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区别如下:

1.客观表现不同:不可抗力表现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

2.适用范围不同: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适用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情势变更仅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适用免除合同责任。

3.直接造成的后果不同:有些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是绝对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可以相对克服,只是这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

4.免责程度不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当然免于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即使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当然免除该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吕立朝律师

吕立朝律师

河北汪洋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