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均衡或者罪行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根据罪刑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罪重的量刑则重,罪轻的量刑则轻。罪刑相当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同态复仇”。贯彻罪刑相当原则,无论对刑事立法还是对刑事司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022-08-10 15:52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概括起来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已经成为全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遍、最重要的一项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规则,主要是指西方学者提出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四个派生原则,这就是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2024-10-12 13:59
罪刑法定原则由两个基本方面组成,其一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其二是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一个方面可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个方面,可称之为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
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和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都有其各自的含义。
2022-08-09 17:06
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2022-10-25 15:54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有:
1、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2、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一个方面可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第二个方面,可称之为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和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都有其各自的含义。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与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统一。
2022-08-10 15:51
罪刑法定原则对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包括:
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5.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
6.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