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抵押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22-08-09 17:29 标签: 不动产 抵押登记 办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王晓妹律师

王晓妹律师

安徽乐途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