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选举制度?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022-09-27 16: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五年选举一次。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022-10-18 15: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五年选举一次。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022-09-09 15:51
实行普遍、 平等、 直接(或间接)选举和秘密投票等选举原则。
一、普遍选举。凡达到选举年龄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普遍享有选举权。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平等选举。选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每张选票的效力相等。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指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间接选举指先由选民选出代表或选举人,再由代表或选举人选出上一级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
三、秘密投票。指选举时投票人不在选票上署名,填写的选票不向他人公开,并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2022-11-24 09: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五年选举一次。
国家主席任期为每届任期五年,期限届满可连选连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为5年,而中国国家主席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是相同的,因此,也是5年换一次。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
2022-08-12 16:28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秘密选举原则 。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五、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