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拆迁,多数是国家对房屋的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补偿范围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24-06-19 15:44
商铺拆迁需要对租户的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的补偿,地上物即装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认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2-09-19 08:38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2025-01-15 13:35
多年产权的商业公寓拆迁,实质上是国家对房屋的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4-26 13:54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修建铁路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024-09-25 14:02
1、集体土地进行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