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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位追偿了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2-08-09 15:06 标签: 保险 保险法 规定

被代位追偿了的后果是第三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追偿并不会影响纠纷事故本身各方的责任比例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只是权利方将索赔权利转让给代位方进行索偿活动,并不会对被索偿方造成特别的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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