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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8种加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顾问 2022-08-09 13:34 标签: 刑法8种 加重处罚的情形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刑法中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很多种,如累犯,毒品犯罪中的再犯,教唆犯中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同罪名的从重处罚情形不尽相同,而-个行为是否属于该罪的从处罚情形,还要结合具体罪名来看。刑法对于抢劫罪规定了8中加重处罚的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规定的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包括了入户抢劫、抢劫银行、持枪抢劫等等,根据规定,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且要是造成了被害人人身伤亡的话,此时还要进行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郭水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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