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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社保费的处理

经济纠纷 2022-08-09 10:18 标签: 欠缴社保费 处理

社保欠费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欠费;一种是个人欠费。因此作为劳动者,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欠费的主体,然后再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应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欠费单位如果没有在规定限期内足额缴费,还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被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如果是个人欠费,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补缴欠费期间的保费,或从新开始缴费(累计计算年限),也可以不再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但采取的办法不同,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不同,所以一定要想清楚之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熊云霞律师

熊云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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