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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挂失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纠纷 2022-08-09 09:43 标签: 房产证 挂失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全部算下来200多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能要回来么
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能要回来么,赠与的房产已过户,是不能要回来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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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世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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