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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解除劳动合同提取

劳动工伤 2022-08-08 16:43 标签: 公积金 解除劳动合同 提取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拿着相关的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吕士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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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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