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被强拆了:
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
①房屋若是被依法强拆,但其房屋的建筑材料仍然是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其被拆迁户可以要求这些财产自行支配,通过变卖、再建等方式挽回损失。
②在实践中大部分强拆过后,政府为了清理拆迁现场会把建筑材料统一清理,这是损害拆迁户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果未能阻止,拆迁户可以要求政府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可以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
①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强拆需要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列出清单,这是因为房屋内的财产仍然属于拆迁户的合法财产。
②如果遇到未清点财产就执行强拆的情形,可以将其定性为违法强拆,要求赔偿。
3、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
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拿不到的,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不得因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拒绝支付。
4、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
①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及其行为,并且还造成了拆迁户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拆迁户也可以要求赔偿。
②该赔偿的主张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分配责任承担的比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5-01-04 09:52
对违法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2024-04-17 11:36
违规构筑物拆除行动的执行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是立案和调查阶段。
当政府执法机构检测到涉及违法行为的迹象或收到来自公众关于此类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之后,便会启动立案程序,然后展开针对违法行为的详细调查,以便取得充分的证据支持。
其次,需要向违法行为的责任人揭示相关的违法事实。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方请求举行听证会以表达其自身立场和意见,政府部门必须给予相应的安排和保障。
最后,政府经核查认定违法事实,就必须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惩罚措施。
2024-12-18 09:26
1.没有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农村违建养殖场拆除没有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
2025-04-21 16:46
违建强制拆除的法律规定是:
对逾期不拆除或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当事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其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022-08-09 16:58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