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物品。显然,这是从物品的性质上所作的界定。通常讲,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2024-12-24 09:15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该罪的立案标准为,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二、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三、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04-17 10:23
2022-08-12 15:54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024-10-10 10:04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条件是非法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2022-08-17 16:33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幅度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