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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户口本户主委托书怎么写

其他 2022-08-08 15:08 标签: 补办户口本 户主委托书

户口本户主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唐茂辉律师

唐茂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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