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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费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2-08-05 14:32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辞职费,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辞职费的取得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特定的依附关系,所以是具有个人属性的财产,故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以下五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桂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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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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