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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要验资吗

公司法务 2022-08-05 14:31 标签: 公司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要验资。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公司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贺元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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