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被纪检委留置后是否严重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依据我国规定,对公职人员进行留置的,一般是需要对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是比较严重的。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对于被留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次,最长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2022-08-27 16:30
不一定,分三种情况:
1、干部没有犯错,积极配合调查,纪委会帮其沉冤得雪
2、干部有问题,那么纪委将会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
3、干部违纪违法,纪委将先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在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
2022-08-11 11:35
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监察委员会采取的留置措施,将可能类似于原来“双规”“双指”的期限。“双规”“双指”期限并没有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和办案期限高度重合,原则上不得超过办案期限。纪委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监察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
2022-08-09 14:56
没有最短的规定,一般最长是不超过3个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2022-10-15 10:01
留置可能是严重的。留置的情形:1.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可能逃跑、自杀的;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2022-08-09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