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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意外死亡有补偿吗

法律顾问 2022-08-22 10:29
退役军人意外死亡,不是两参人员和伤残军人,没有另外的补贴、补助。伤残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具体标准以当地情况而定。关于复员退军人员(官、兵)不论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不论是没工作的还是有工作的,不论是解放前参战的还是解放后参战的人员,都一视同仁,一律从60岁开始每人每月补贴800元。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三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郑惠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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