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2-08-09 10:23
不合法,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消费者收取的停车费,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公司在业主缴费后开具发票是应该的,如果额外收取发票“税点”,属于乱收费行为,一旦物业公司拒绝提供正规发票或加钱开票,业主有权拒绝缴费,并向税务和物价部门举报。
2023-04-18 10:39
租房不开具发票建议继续向出租方索要,出租方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介入,责令改正出租方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方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024-03-13 11:38
小区能收业主停车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空地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2022-08-11 15:44
私自收停车费,有以下几种方式举报:
1、拨打12345市民热线。
用于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市民可举报乱收停车费的行为。
2、拨打12358价格监管热线。
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为民排忧解难的“阵地”。
3、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
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也可以用于停车收费的社会监督投诉。
4、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
对于小区内高额的停车费可向此部门反映,将收费标准约定到合同中,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2-08-10 16:06
预交停车费开了发票能退
小区公共道路上划定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业委会收取停车费。必须明确的是,停车费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益性收入。有关物业公司单方面做出“费用不退”的表述,实际上加重了业主的义务,侵犯了业主自由选择交易的权利,违反公平原则,实为“霸王”条款。尤其是,物业公司在尚未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况下,拒不退还预收的停车费用,构成不当得利。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平、公正进行收费管理,定期公示小区停车收费,不得利用己方有利地位,损坏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