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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

法律顾问 2022-08-31 13:46

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本身不需要交税;免税收入是国家出于对某些经济活动的鼓励和支持,对一些应当交税的经济利益允许不交税。即免税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种,而不征税收入则不属于,只是国家明确的不予征税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应当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例如政府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可能在特定时期会恢复纳入征税范围,例如国债利息收入和特定条件下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李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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