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中标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
以总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对总公司有约束力,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2-08-24 15:31
2024-04-26 15:31
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如果已经中标可以委托分公司进行签署合同,但是中标人不得向其他集团和公司进行转让中标,也不能进行肢解后向他人进行转让,只能够由本公司或者是本公司旗下的相关分公司进行工作。
2023-04-23 11:46
签订合同是中标单位的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即分公司有相关资质或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022-08-11 08:38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可以开发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主体的权力是总公司,发票也要由总公司来开具。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义务人为实际提供劳务,并取得价款的分公司,但是合同是由总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从合同关系看营业税纳税人为总公司,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实际提供劳务并收取价款,只证明总公司承诺其下属分公司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主体转移的依据。因此,在实际征管过程中,要考虑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应由总公司作为权利义务的统一体申报纳税并申请代开发票。
2024-03-14 10:02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