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上牌办理地点
1、市区龙丰永通路惠州火车西站广场西侧(电话:2859205);
2、市区江北三新北路原惠州高级技工学校内(电话:2859332);
3、惠城区水口街道大湖溪湖溪大道原大湖溪派出所旁(电话:2859212);
4、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仲恺交警大队右侧(电话:2859232)。
登记上牌具体时间
惠城区:星期一至星期六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星期日休息。
仲恺高新区:星期一至星期六8时30分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星期日休息。
各县(区)登记工作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及大亚湾区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办理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告
法律依据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器械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的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建立协同共治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督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 道路主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整合现有道路资源,完善非机动车道路网,保障非机动车道平整、完好,有条件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规划电动自行车专用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染环境的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银保监、消防救援机构等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其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022-08-22 10:19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上电动车牌照。在长效登记备案阶段,新购置的两轮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以上资料到任意一城区交通警察大队登记点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律师建议:去办理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就可以了
电动车上牌流程:
1、备好证明和材料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或收据遗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向原购车厂商要求补办。就近前往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超过上述期限的,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
2021-02-22 09:34
1、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证件: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2、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第三步 (车管办证大厅):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车牌固封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书。
2022-08-27 14:43
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而新车沿用旧牌号的所要缴纳的注册登记办理费用,与新车新号是完全一样的,不会加收任何费用。 上车挂旧牌手续: 一、将旧车报废,原有的车牌和车辆行驶证也不能留下,然后保管好报废回执。 二、购新车后,办理新车上牌(即注册登记)业务同时提出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2021-02-22 10:47
需办理正规手续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票和销售保修登记单;不明来历的需要提供不明来历证明;非本市户籍车主另需携带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带好所有资料到所在地区交管所在工作人员那里申请登记表交管部门审核资料交管部门审验电动车交管部门对电动车进行拍照缴费,发放牌照即可。
2022-08-11 15:55
火车站有专门的制证窗口来为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的。
火车站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需要旅客向民警报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通过系统数据比对,调取户籍资料,打印制作出《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
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材料:
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
办理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请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请确认证明信内容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请确认证明信内容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仅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