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后,人事档案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何时销毁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短期为3年,为长期50年。人死后档案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七条 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2022-09-30 10:27
人去世了医保卡是需要注销的,是没有期限的。人死亡医保卡应在一个月内注销,在办理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登记时应一并注销医保卡,但医保卡的余额可作为遗产,由死者的近亲属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其个人医疗帐户台帐、《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收回注销。
2022-08-11 16:53
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只有属于遗嘱过户才有期限,继承没有时限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2-08-11 10:29
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只有属于遗嘱过户才有期限,继承没有时限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03-13 11:10
人死后社保自动注销,其中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可以被继承的,且会给家属丧葬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2-10-15 17:22
退学后,必须让退学的驾校到公安管理部门销户,只有销户后才可以重新报名,至于注销后多久才能报名,看各地的具体规定!
学车中途退学没有注销档案,那么再次报考驾照时可无法建档导致报名失败,这一点学员必须清楚。
根据目前报考驾校的条件要求,学员如果是第二次报考驾校,必须要在第一次报考驾校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注销原来的学员档案信息。
很多第二次报考驾校的学员,误以为只要现行的3年学习期限一到,第一次报考驾校的学员档案信息就会自动注销,但实际上,无论学习期限是否已过,都需要本人或委托原驾校的代理人到车管部门注销档案信息。